廢電池中含有汞、鎘、鉛、鋅等重金屬有毒物質,人體如果汞中毒會患中樞神經疾病,死亡率高達40%;鎘的主要危害是腎毒性,還會續發“痛痛病”(引起骨質疏松,軟骨病和骨折),同時還是致癌物質;人體食用含鉛的食物,會影響酶及正常血紅素合成,影響神經系統;嚴重影響人類健康。另外,廢熒光燈管、廢水銀溫度計等因其中含汞也是有害垃圾。為集中收集解決有害垃圾,現在分類垃圾桶就有了專為有害垃圾存放的桶。
模擬實驗表明,廢電池在填埋處理中,在一個月的時間內,其金屬外殼就會被腐蝕穿孔,廢電池中的有害物質就會進入土壤、水體,對環境造成污染。據環保專家測試,如果6噸生活垃圾中混入一粒含汞電池,當這些垃圾進行填埋后,土壤中汞的濃度就會超過美國環保局制訂的安全標準;若廢電池混入生活垃圾進入焚燒廠,則其中的汞、鎘等金屬將會在高溫下氣化隨尾氣排入大氣,使大氣環境受污染,影響人體的健康;如廢電池混入生活垃圾進入堆肥廠,將影響堆肥的品質。
1998年國家環保總局等部委已將廢電池列入“國家危險廢棄物名錄”。
值得一提的是,有害垃圾是在其進入環境后有害成分逐漸顯出其對環境的有害性,在日常的正常使用過程中,并不會顯出其有害性。如電池,正常使用時其中的汞、鎘等并不會滲漏出來造成危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