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昌商業區、城區主干道一側,市民在50至80米之內就必須找到果皮箱;投放口大小應方便行人投放廢棄物;果皮箱的顏色應與周圍景觀環境相協調……昨日,記者從市城管委獲悉,為規范我市城區果皮箱管理,方便收集行人丟棄廢棄物,適應城區各功能區域的環境衛生需求,《宜昌市城區果皮箱管理暫行辦法》正式出臺。
辦法規定,城區果皮箱設置總體上以人為本,符合實用、簡潔、文明、經濟、方便、安全的原則。果皮箱的投放口大小應方便行人投放廢棄物為宜,可在頂部或側面,宜為敞口,距地面為80至110厘米之間。果皮箱的容量以內膽容量為準,最大容積不超過240升。2015年1月1日以后設置、更換的新果皮箱必須為分類式果皮箱。
對于果皮箱的設置,辦法規定果皮箱應設置在人行步道,投放口對人行道內側。在城區主干道和商業區設置間隔為50米至80米;公園、廣場、體育場、公交站臺等人流量密積區為80米至100米;次干道及行政區、辦公區為100米至200米;其它道路果皮箱設置為200米至300米。主要大街和重要地區的果皮箱內膽應套上塑料袋,方便清理垃圾。同一個功能區域、同一條道路,應設置統一樣式、顏色的果皮箱。
果皮箱若出現掉漆、破損、松動,應及時予以維修;損壞或者變形嚴重的,應及時更換與此街道統一樣式的果皮箱。同時,辦法還規定將果皮箱的管理納入城市綜合管理考核考評范疇。